统辖亡者之国、来世或生死过渡领域的神灵,包括哈迪斯、阿努比斯、阎摩罗阇,以及跨文化的冥界守护者。
对各文化死亡神灵的比较研究揭示出跨文化的共同功能模式。
类型:神/来世统治者 类别:死亡神灵 分布:所有主要神殿体系 主要特征:冥界统治、亡魂审判、中立/公正,常具阴郁或疏离之貌 相关子类:至高神、反神、守护神
死亡神灵与单纯的死亡拟人化形象的区别在于:前者行使主动权威–裁决、组织来世、执行规则。它们并非邪恶的恶魔,而更接近于某一必要领域的管理者。
不同于统辖一切的至高神,死亡神灵的权威有限,仅管辖亡者及其国度。又不同于出于私怨行事的复仇幽灵或恶魔,死亡神灵依职责而为。
死亡神灵是以死亡、冥界及亡者为职责范畴的神圣存在。它们与亡灵(已故之人)及亡灵使者(中介者)的区别在于其神性地位及其在神殿中的位置。
学界研究(Hans-Peter Hasenfratz, Die Religion der Germanen, 1992;Walter Burkert, Griechische Religion, 1977)表明,死亡神灵在成熟的神殿体系中占据独立位置,通常是上界诸神的兄弟姐妹–哈迪斯 (Hades) 为宙斯之兄,赫尔 (Hel) 为洛基之女,埃及的阿努比斯 (Anubis) 与奥西里斯 (Osiris) 亦属此列。
希腊的哈迪斯富有权势,却并无恶意;他以严格规则统辖其冥界,要求得到尊重。他同时也是地下矿藏财富之神,其领域并非单纯的惩罚之所。
埃及的阿努比斯以豺首示人,是木乃伊制作之主与亡魂审判者;著名的天平场景描绘他用真理之羽衡量亡者的心脏。埃及的奥西里斯最初为丰产神,在经历仪式性的肢解并被伊西斯复原后,成为冥界之王–一位自身已死、因此能引领亡者的神明。
印度教的阎摩罗阇 (Yamaraja) 是严峻的审判者,其子奇特拉笈多 (Chitragupta) 记录一切行为;他居于南方,唯有积累特殊功德方可使其息怒。北欧的赫尔是半生半死的雌雄同体女神,统辖与其同名的领域,不以残忍著称,而以不可逃避为本质。
两河流域的涅伽尔 (Nergal) 则是瘟疫与冥界之神,令人畏惧却不可或缺。
希腊传统以哈迪斯为冥界之主,其作为并非针对生者,而是管辖亡者。埃及传统以阿努比斯为亡灵引导者,以奥西里斯为冥界都阿特 (Duat) 的审判者与国王。
北欧传统以赫尔为同名王国的女主,以兰 (Ran) 为溺亡者的收集者。印度教传统以阎摩 (Yama) 为第一位死去的人类,因而也是亡者的第一位国王。
中国传统以阎罗王为十殿阎王之首,是印度阎摩观念与中国民间传统的综合体。阿兹特克传统以米克特兰特库特利 (Mictlantecuhtli) 为最深层冥界的统治者。
死亡神灵见于所有古代神话体系的文献记载:希腊典籍(荷马、赫西俄德)、埃及文学(《亡灵书》)、印度教传统(往世书、《摩诃婆罗多》)、北欧萨迦及两河流域泥板。
藏传佛教传统以阎摩为中阴境界 (Bardo) 图像中的审判者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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